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开启,南京人事代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次数:454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依附于单位,社会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由社会人成为单位人,一方面是人员能进不能出,人员大量沉淀,另一方面是单位难进更难出,需要的人进不来,富余的人流不出;人事档案存于单位,人事管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来进行,人员流动受制于人事档案;人事管理部门忙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无法用更多的精力从战略角度去思考和规划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们的就业观念僵化单一,认为只有终生制的工作才是就业,进了单位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缺乏持续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动力。这种僵化的人事状况多多少少影响到研究所的人才引进,影响到研究所的科技创新,影响到研究所的跨越发展。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开启,人事代理制度。
针对这种情况,南京分院结合院属宁区单位的实际,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进人事代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人事代理,为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并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我们与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开展院省结合的人事代理工作,经双方协商,于2001年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分院分中心成立。分中心负责宁区院属各单位人事代理工作,为全面实行新进人员人事代理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所谓人事代理,就是指用人单位或职工,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国家人事法规政策,在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的条件下,为其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南京分院所开展的人事代理工作主要是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人才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代理业务,主要包括:档案保管、使用、调档、查阅等业务;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引进、户口转入、鉴证聘用合同、转正定级、初定职称等);代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辞职审核、身份证明出具;代理人才异地引进及户粮关系挂靠管理等。
一是促进了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南京分院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后,特别是办理单位新进人员的档案保管和户口落户于江苏省人才中心等业务,改变了以往毕业生落户于研究所集体户口、档案存于研究所档案室的状况,由于户口、档案均不在研究所,员工对研究所不再具有依附关系,逐步实现了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为人员的合理流动提供了更好的机制环境。
二是促进了用人方式的改变。具有明确聘用时限的合同订立和鉴证改变了进单位定终生的历史,以往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要花费较大的精力,目前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也还是如此。就是人员精简和离岗安置,也要使单位领导费很大的劲,做许多思想工作,折腾来折腾去,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筋疲力尽,因此凡涉及到人员岗位的事都是很难处理。通过实行人事代理,大大减少了研究所领导和人事干部在人事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一切按合同办事,合同到期,合适者继续签合同聘用,不合适者另行高就,单位减少了许多过去很难解决的人员精简、安置等问题,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后无后顾之忧,使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议大事、办大事,提高了人事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三是促进形成新的就业观念。实行人事代理后,职工具有更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并表现出较高的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效率。代理人员逐渐改变就业观念,适应了新的就业模式,有些人员不再愿意在工作上从一而终,他们主动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