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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的你收益了么?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362

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全面打开企业职工培训的通道,将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形式从岗前培训等特定形式扩大到各种形式各种等级的培训等。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受益群体

·明确专账资金可用于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支出。

·全面打开企业职工培训的通道,将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职工,包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形式从岗前培训等特定形式扩大到各种形式各种等级的培训。

·对重点就业群体的培训政策更加优惠,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将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扩大项目制培训的范围,对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强产业”等开展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境内外培训,针对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开展的公共安全、卫生防疫培训,以及对黄河滩区迁建居民等开展的培训等,均可实行项目制培训管理。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力度,对经培训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相应标准给予全额鉴定补贴。

·鼓励支持“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加快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融合发展,提高培训便利性和可及性,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可采取“分段培训、分段考核、分段补贴”的办法进行。

细化补贴申领细则提升服务质量

·明确补贴申领渠道,可采取个人申领、机构代领、企业申请的方式,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或上传有关信息,实现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全过程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明确补贴申领的次数,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就业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可以每人每年申领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每人不超过3次。

·明确资金拨付流程,专账资金的拨付要按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各级人社、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拔付到位。